甘肅省全面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
甘肅省構建生態修復長效機制,嚴守生態修復治理底線,建立資金制度,保障生態修復資金投入,在全省范圍內全面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督促礦山企業定期繳存治理恢復基金。
甘肅省全面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
甘肅省構建生態修復長效機制,嚴守生態修復治理底線,建立資金制度,保障生態修復資金投入,在全省范圍內全面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督促礦山企業定期繳存治理恢復基金。
一,11月24日,正在召開的甘肅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人大常委會調研組關于全省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二,報告顯示,近年來,甘肅省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主線,以污染防治攻堅戰和脫貧攻堅戰為抓手,轉方式、調結構、促發展,不斷加強生態環境問題整治和礦業污染治理,全省礦區生態環境發生了歷史性變革,生態修復取得了歷史性成就。全省構建生態修復長效機制,嚴守生態修復治理底線,建立資金制度,保障生態修復資金投入,在全省范圍內全面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督促礦山企業定期繳存治理恢復基金。對拒不計提基金、履行修復治理義務的礦山企業,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并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從調研情況看,隴南172家持證礦山企業已全部完成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和土地復墾方案編制,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賬戶132個,存入基金9023萬元,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穩步推進。
三,甘肅省緊盯中央環保督察、祁連山專項督查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礦產資源違規勘察開采整改問題,舉一反三強力推進礦山生態修復治理。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144宗礦業權已全部退出,各問題點位生態環境已全部修復。通過連續4年開展“綠盾”專項行動和問題整改,全省自然保護區發現的1845個問題中涉及礦山生態修復的40個項目已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