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出臺規范 明確如何開展建材礦山生態修復
自然資源部組織有關單位制修訂了《礦山生態修復技術規范第3部分:建材礦山》等6項推薦性行業標準現予以公示。
自然資源部出臺規范 明確如何開展建材礦山生態修復
自然資源部組織有關單位制修訂了《礦山生態修復技術規范第3部分:建材礦山》等6項推薦性行業標準現予以公示。
一,按照自然資源行業標準制定程序要求和計劃安排,自然資源部組織有關單位制修訂了《礦山生態修復技術規范第1部分:通則》《礦山生態修復技術規范第2部分:煤炭礦山》《礦山生態修復技術規范第3部分:建材礦山》《礦山生態修復技術規范第4部分:化工礦山》《礦山生態修復技術規范第5部分:稀土礦山》《礦山生態修復技術規范第5部分:油氣礦山》6項推薦性行業標準。現已通過全國自然資源與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查,4月18日在自然資源部官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擬公示后報部審定發布實施。
二,根據編制說明,該標準編制的目的是為加快推進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規范礦山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技術方法和工作流程,促進礦產資源合理開發,提升礦山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改善礦區人民生產、生活環境。開展礦山生態修復,對礦產資源開發造成的礦山生態破壞區域進行綜合治理,消除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礦山地質安全隱患、改善水土環境、實施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復,使得因采礦活動而破壞的區域生態系統得到改善,達到新的生態平衡。
三,該標準由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中國自然資源經濟研究院、河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第二地質大隊、中煤科工集團唐山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江西理工大學、中化地質礦山總局、江蘇綠巖生態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四,其中建材礦山生態修復技術規范分為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原則與要求、基礎調查與問題識別、生態修復方案編制、生態修復方案實施、生態修復監測與管護、生態修復成效評估、生態修復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內容。
五,值得關注的是,文件提出,在修復取土(砂)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a)根據取土(砂)場所處區域生態功能、挖損面積、深度、土層厚度、表土資源、積水情況等, 合理確定修復方向。
b) 條件允許時優先修復為耕地,不具備修復為耕地條件時可選擇其他修復方向。
c)修復為耕地時,修復質量控制標準符合TD/T 1036的要求。
d)修復為園地、林草地時,修復質量控制標準符合TD/T 1036的要求。
e)修復為蓄水池、坑塘時,修復質量控制標準符合TD/T 1036的要求,水質達到GB 3838的Ⅴ類水以上標準,用于灌溉用水時水質滿足GB 5084要求。
f)修復為漁業(含養殖業)時,修復質量控制標準符合TD/T 1036的要求,水質達到GB 11607要求。
g)修復為人工湖、濕地、水體公園、水域觀賞區時,修復質量控制標準符合TD/T 1036規定執行, 水質達到GB 3838的Ⅴ類水以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