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涉砂領域廉政風險!浙江省水利廳出臺河道采砂監管“十條”
近日,為加強全過程監管,嚴防涉砂領域廉政風險,浙江省水利廳印發《關于加強河道采砂監管防范涉砂領域廉政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嚴防涉砂領域廉政風險!浙江省水利廳出臺河道采砂監管“十條”
近日,為加強全過程監管,嚴防涉砂領域廉政風險,浙江省水利廳印發《關于加強河道采砂監管防范涉砂領域廉政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針對河道采砂監管難以及涉砂領域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問題,浙江省水利廳提出了河道采砂監管“十條”意見,涵蓋提高認識、強化規劃剛性約束、落實采砂監管責任、加強全過程監管、實行清單式管理、強化采砂監管信息化手段運用、加強項目驗收管理、開展涉砂專項警示教育、強化日常分析研判、從嚴查處涉砂案件等10個方面。
《通知》強調,河道采砂和疏浚要以規劃為先導,要嚴格落實管理責任制,強化擔當作為,切實把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要對關鍵要素開展全覆蓋全過程監管,積極推行旁站式監管以及清單式管理,確保監管無死角;要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實施在線監控,提高監管效能和精準度;要健全完善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定期進行專題分析研判,促使廉政教育常態化;要將監管工作列入河湖長制考核內容,完善閉環管理機制,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接受各方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