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實施綠色礦山質量再提升三年行動!
近日,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出臺《浙江省綠色礦山質量再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以下簡稱《方案》)
浙江實施綠色礦山質量再提升三年行動!
近日,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出臺《浙江省綠色礦山質量再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全省礦容礦貌更加整潔美觀,礦山生態修復更加及時到位,礦山生產管理更加規范有序,礦業整體形象得到顯著提升,綠色礦山建設水平繼續領跑全國,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走在前列,礦業綠色轉型取得明顯成效。
《方案》以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為導向,全面落實綠色礦山建設要求,把綠色發展貫穿到礦山基建、開采、加工、運輸、修復等各生產環節,確定了六大任務。
一是礦區環境整治再提升。生產、生活、生態三區布局相對合理,場地道路整潔干凈,廢品垃圾妥善處置,可綠化區域綠化覆蓋率應達到100%。
二是治理復綠整治再提升。礦山生態修復應注重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恢復,形成與周邊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植物群落和可自我維持的生態系統。已形成最終形態的邊坡、場地均應及時開展治理復綠,治理后的區域應無巖石、土壤裸露。
三是視覺污染整治再提升。露天礦山建設、生產期間,嚴禁超前、超面積剝離,嚴禁將開挖的表土、廢石順坡傾倒;對暫時裸露的區域,要及時覆蓋三維植被網,始終做到裸露山體最小化,最大限度消除視覺污染。
四是“三廢”處置整治再提升。嚴格落實礦山粉塵防治措施,開采、加工、運輸等各個環節均應實現粉塵實時監測和達標排放;完善截排水、污水處理系統,實現清污分流,生產廢水應循環利用;加強廢石、尾礦、尾泥等固體廢棄物的綜合利用。
五是數字化建設再提升。大力推廣綠色先進技術工藝,全面推進生產、管理數字化基礎建設,實現生產數據自動歸集、越界超標及時預警等,提高管理效能。
六是企業形象整治再提升。建立健全資源、生產、檔案、人才等各項管理制度,提高專業化水平;加強生產生活配套設施建設,改善職工作業環境等。